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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关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
环节的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事项须知
一、法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373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报检条件
1、锅炉;V≥30L的承压蒸汽锅炉;P出口≥0.1MPa,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PN≥0.1MPa,且PN•V≥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3、压力管道:PN≥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DN>25mm的管道。
4、电梯:指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GN≥0.5t的升降机;GN≥1t,且D≥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三、报检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之书。
2、报检申请书。
3、特种设备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设计图、竣工图等。
四、办理程序
1、到政务中心或德阳特检所领取报检申请书。
2、到政务中心或德阳特检所交报检资料。
五、检验时间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川价函[2006]300号文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质监局服务服务中心窗口 2514612
德阳特种设备检验所 2505593
咨询投诉:市政府服务中心:(0838)2514005 2514015
德阳质监局:2224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