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监局、高新区分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发布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转发,请认真学习、宣传并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好各自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2010-8-2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1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 长 王勇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