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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川德质监办[2010]4号
四川省德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转发省局办关于印发《四川省电梯安全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各电梯使用单位:
现将省质监局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电梯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同时结合德阳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含注册地在德阳境内及注册地在德阳以外但在德阳境内设有办事处的单位)应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德阳质监局特监科;各电梯使用单位应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所在辖区的县(市、区)质监局特监科(股),各县(市、区)质监局应于4月25日前将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完成自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德阳质监局特监科。
2、各县(市、区)质监局应于6月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的逐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德阳质监局特监科。
3、各县(市、区)质监局应高度重视此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此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我市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附件 四川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电梯安全工作专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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